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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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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内蒙古新闻网  18-11-28 15:06  【打印本页】  来源:乌兰察布纪委监委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职工郜强公车私用问题。20189201320分,凉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职工郜强违规将单位JD2875”公务用车开往其住所(凉城县怡海家园住宅小区院内),回家用午餐,其行为构成公车私用事实,违反廉洁纪律。鉴于郜强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认错态度诚恳。201810月,郜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凉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张泽渊,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约谈处理。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镇板城村委会原主任兼党支部副书记韩润平在危房改造中审核不严等问题。经查,2016年,韩润平负责板城行政村的危房改造工程,因审核不严,将村民李某一人的危改新建报批为二人,导致李某超面积享受7000元补贴。20157月,韩润平任板城村委会主任后,未按照相关规定主动申请取消其配偶的城镇低保,期间共违规领取城镇低保金14039.38元。此外,韩润平优亲厚友,违规将其在外打工的亲属董某某安排为护林员。20189月,韩润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麦胡图镇苜花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苜胜行政村会计刘俊卫套取国家灾民救助等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6年期间,刘俊卫利用职务之便,虚报灾民救助户,套取国家灾民救助款1000元。同时,刘俊卫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11月,刘俊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